在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和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河南省·林州市)》上发布
2018年9月20日在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和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河南省·林州市)》上发布结果公告
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。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,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,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),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本人身份证件(原件)一并提交(邮寄、邮件不予受理),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
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;参照原国家计委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计价格【2002】1980号)和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办价格【2003】857号)规定货物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,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665.00元。在领取中标(成交)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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